
特装搭建 · 标准展位 · 设计施工一体化
一、布撤展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布撤展期间应严格遵守治安、消防法规和大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确保所有布展内容中地图使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以地理信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地图为准)。
(二)馆内总体限高5.5米,一楼管廊下高度不得超过4.8米,二楼管廊下高度不得超过4.2米,室外展区特装限高4.5米。地面承重一楼限700千克/平方米,二楼限500千克/平方米,室外限700千克/平方米。特装展位限电功率为15千瓦/点位,凡每点位用电需求超过15千瓦的单位,需自备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电缆及空开箱;标准展位限电功率为500瓦/展位,凡用电需求超出500瓦的标准展位,需在展馆总服务台另行申请大功率用电。
(三)各参展单位应按展会日程安排,按时报到领取相关证件,并在大会规定时间内完成布撤展工作。
(四)展馆一、二层全部要求特装布展;展区整体设计要求通透大方、绿色环保、朴实节俭;相邻展区须保证通透。同时,各参展单位布展方案及效果图须提前报组委会展务部审查备案。
(五)展馆外南广场时尚消费品及外贸优品展区的标准展位(3米×3米)由大会统一搭建。参展单位应提前将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含楣板名称)报组委会展务部,由大会统一制作楣板。会期参展单位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将盖有单位及负责人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及时提供给组委会展务部,如需重新制作楣板,需经组委会展务部批准同意,费用自行承担。
(六)参展单位持参展证按大会规定时间到组委会展务部现场办公室领取撤展证后方可进行撤展工作,不得提前撤展。撤展时,各参展单位应爱护展馆设施,不得夹带搬走,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偿。参展单位应主动保管好各自物品,以防丢失。展位内所有自行悬挂、张贴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二、施工管理
(一)进出通道设置
展馆北1、2、3、4号门为馆内物(展)品专用进出通道,并有专用货梯,时尚消费品及外贸优品展区物(展)品由室外大篷东西侧进货口进出。所有物(展)品在布撤展时一律通过上述通道进出。
(二)仓储管理
受展馆条件限制,无法提供布展材料、展品仓储场地,各参展单位布展材料应于布展结束后及时清理出馆,展品应放置在各自展区范围内。
(三)车辆管理
1.所有布(撤)展车辆需持大会相关证件方可进入展馆区域,并严格按证件规定时间、路线在兰州市区内通行。
2.进入展馆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按规定线路行驶(展馆西入口进、西入口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扰乱秩序、堵塞交通者,送大会安保部门处理。
(四)施工管理
1.大会实行布展施工单位资格确认准入制,各布展施工单位需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布展押金,凭组委会颁发的《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布展施工单位资格确认书》方可进馆布展。
2.参展单位施工要严格遵守展会安保、消防及现场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大会管理和监督检查。
3.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应统一着装,必须佩戴证件以备核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大会有权将其清出馆外。
4.施工作业务必戴好安全帽,人字梯施工时须有人扶梯。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在3.5米以上高空施工作业时,须系有安全带。
5.各参展单位在施工期及正式展出时,涉及电器设备配备、电器照明、安装动力装置和用电总量等方面,需提前申请并经组委会展务部现场办公室确认后方能实施。任何带电设备的最后接电须由展馆专业人员操作,严禁私自操作。展台搭建时,须将地面展位接电箱位置留出。
6.各参展单位的布展仅限在其展位内进行,不得占用其他任何区域。施工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俯视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线。若俯视投影边线面积超出承租面积,须经组委会展务部现场办公室同意。
7.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布展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展会限制使用木质材料,如确需使用,须涂刷防火涂料。布展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挥发性刺激性气味超标的材料。
8.钢结构、桁架的连接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确保连接的强度和稳固性,不得采用铅丝、铁丝捆绑的连接方式。
9.应严格按照限高要求搭建展台。严禁利用展馆顶部钢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展馆区域墙面、顶部、柱子及各种专用管线上钉钉、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与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
10.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或改变展馆原有设备设施的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刷胶、涂色、粘贴、张贴宣传品等。展厅地面仅准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基胶带。
11.严禁在展区四周通道、消防通道、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堵塞紧急出口、配电设施,严禁遮挡展馆消防设施设备(消火栓、监控探头、消防通道等)。
12.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酒精、汽油等)进行施工,严禁现场喷漆、刷漆作业,严禁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严禁木料切割,严禁使用氢气球进行装饰。
13.展馆现场不允许进行布展工作以外的其他加工制作或施工项目,如需施工应提前申报,大会统一安排施工地点。造型、灯箱及沙盘、模型等组合结构应在场外制作,现场拼装。展厅现场严禁大面积粘贴防火板作业施工,防火板结构的展台施工应事先加工完成,展厅现场仅准许进行修补性的防火板粘贴施工。
14.展品运输、操作及布撤展时应考虑展馆地面负重能力,展馆室外东广场严禁过重型车辆及设备。施工时严禁损坏地面,超重物品禁止入馆。
15.已搭建好的标准展位,不得变更、用油漆涂刷及随意拆卸改装,需打通展位和拆除展板的应提前通知组委会展务现场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如发生损坏展板、展架等情况,须按损坏物原价赔偿。
16.拆除施工项目时,应安排专人看护。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取推倒、拉倒等野蛮施工方法。在拆除过程中严禁抛掷物料。
17.违反上述规定的参展单位,大会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单位立即纠正、停止施工直至清除出馆。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展台倒塌、工伤、伤及他人的、造成场馆建筑物损坏等,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